1月16日晚间,国资委发布消息称,已于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将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结合,围绕“一适应、两挂钩”的目标,提出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主要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环节,全面树立“工资是挣出来”的核心理念。下一步,国资委将推动相关配套文件尽快出台。
打破“铁饭碗”,有了好的开始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指出,此次《办法》通过对央企工资总额备案制、核准制的实行,以及对周期制管理方式的探索,完善了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区分功能定位,对差异化政策导向、管理方式进行确定,对改革试点“一企一策”的研究,以及对特殊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分类管理;通过“一适应、两挂钩”决定机制的建立,功能性结构化管理的定位,工资调控方式的优化,“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以及“以丰补歉”的明确,健全了决定机制;通过管理程序的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责任主体地位的明确、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完善,权责对等、监管到位的确保,强化了配套管理。
李锦表示,此次的央企工资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尤其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变为“备案制”,是一个了不起的变化,使增强国企活力能够落到实处,是促进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当前,打破‘铁饭碗’刚刚开始,要想真正打破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但《办法》的实施将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效率大有裨益,可以说,打破‘铁饭碗’已经迎来了良好的开端。”李锦说。
工资涨不涨、涨多少,关键看企业干得好不好
工资涨不涨、涨多少,关键看企业干得好不好。只要你所在的央企效益好、效率高,工资总额就有望提高,涨工资就是大概率事件。
去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创历史最好水平,相当数量的央企都符合“效益好、效率高”的标准。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重要措施。”李锦认为,《办法》的出台有望进一步增强央企的活力和动力,从而使其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目前改革方案来看,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将更多向生产一线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并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目前,一些中央企业已经在旗下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对行业领军人才、高端特聘人才、核心研发人员,以及新招录的高层次和硕士以上人才,探索实行利润分享、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有的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的优秀人才实行年薪制并设立企业年金。”在李锦看来,这些新做法有望在今后大批涌现。
很多央企都是大块头,它们活力迸发、效益提高,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对全社会来说都是好事。
央企利润历史最高
记者从14日—1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获悉:2018年,我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4.8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净利润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创历史最好水平。
2018年,各级国资委和央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供给侧改革,持续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核心业务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2018年,中央工业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万亿元,同比增长6.2%,增幅高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实现净利润6212.2亿元,同比增长21.3%,高于中央企业平均增幅5.6个百分点。中央企业还深挖内部潜力,大力推进降本增效。2018年,中央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增速低于收入增速0.4个百分点,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下降0.4元,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降杠杆减负债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底,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降至65.7%,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此外,国企改革也在2018年不断向纵深推进。一是加强和改进董事会建设,整体功能逐步增强,各省份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90%建立了董事会。二是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和“双百行动”,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三是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功能不断扩大,中央企业积极利用股票市场、产权市场开展混改,引入社会资本约1750亿元。四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员工持股试点深入推进,全国共选取了192户试点企业。五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正式协议签订率达99.8%,分离移交工作已完成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