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监委对成都市新津区政协原副主席冯卫康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冯卫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要求,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要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冯卫康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由成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成都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