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昨天(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三审。征求的意见主要包括:家庭教育的定义和管理体制,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界限等等。
当前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虑情绪,需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一些规定,帮助缓解父母的焦虑。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在家庭教育内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的特点,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
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引导父母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还明确父母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除此之外,草案还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从国家、社会多角度,进一步明确各方面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协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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