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稿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三审稿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期望值过高、施加学习负担过重,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草案三审稿作出法律回应。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草案三审稿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应当采取更精准的措施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
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李京泽 梁晓辉 谢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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