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男子抢劫金店将125件首饰埋藏在长沙某山上
娄婵玉、徐小俊、记者何柳斌报道:4名年轻男子本互不相识,只因“想发财”而走到一起,蒙面手持砍刀抢劫九江县闹市区金店,短短10多分钟就劫得100余件价值8万余元的珠宝首饰。日前,九江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抢劫金店案进行宣判,4名被告分获7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4名男子傍晚持刀抢劫金店
舒某曾在九江县沙河街镇老街内的某品牌珠宝店买过首饰,知道该店人少位置偏且没有摄像头,便于今年春节期间邀虞某一起抢劫该店搞点钱用。两人多次踩点后决定抢劫该店,并购买了砍刀等作案工具。
4月24日上午,舒某、虞某在九江市烟水亭碰见蔡某、牛某,4人商定一起抢劫。当日傍晚6时许,4人在九江市乘坐出租车来到该品牌珠宝店。蔡某拉起未完全关上的卷轴门,虞某、舒某持刀先后冲入店内挟持一名店员,并将店员的颈部及左上臂等处砍伤。牛某冲入店内关上店门后与虞某、蔡某一起用刀柄将柜台玻璃砸破,将柜台内的首饰装入旅行袋内。舒某将店员的一枚黄金戒指、一部手机及一个装有7000余元现金的手包抢走。4人随即乘车逃离现场。
逃亡4天后嫌犯全部落网
案件发生后,九江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侦破案件。4月28日1时,警方在鹰潭火车站将正在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牛某成功抓获。4月28日10时,警方在苏州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虞某、蔡某抓获,追回部分赃物。
记者在庭审时获悉,4人乘车逃离现场后,迅速将抢得赃款及部分赃物变卖款扣除差旅费后予以平分,每人还分得一条金镶玉挂饰和一枚戒指,将未变卖的125件首饰埋藏于湖南省长沙市某山上。经鉴定,扣押的8件首饰、挖出的125件首饰及被变卖的黄金戒指价值共计76660元。
分获7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3660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属抢劫数额巨大。其中牛某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日前,法院对发生在九江县的这起特大抢劫金店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舒某、虞某、蔡某、牛某分别被判处7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