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狐,又叫北极狐,一般生活在寒冷地区。可就在前不久,在涪陵义和镇,有村民意外地发现了白狐,还将它当场捉住。前两天,家住义和镇大柏树村的村民王先生,在路过勾家湾时,突然发现庄稼地里有一只白色的动物。王先生:“和狗不一样,嘴要尖些,尾巴要长些,是白色的,跑不快也跑不动,象有病一样”。感觉有些好奇,王先生上前将这只动物抓获。经过观察,这只动物全身白色,尾巴又长又粗,全身长约有80厘米,重约3公斤。大伙猜测,这很可能是一只狐狸。
村民黎女士:“它尾巴很明显,还有整个头部,看上去超级明显是狐狸”。随后,大伙向义和派出所民警求助。民警将这只白色的动物带回了派出所,为它买来食物和水,精心照顾。同时,民警和涪陵区望州公园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义和派出所民警谭鑫:“看到它有些虚弱,我们就想为他点食物和水,还去买来狗粮,它吃了很多,看上去就是很饿的样子,后来就有精神了,还可以站起来走了”。
随后,动物园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过辨认,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人工饲养的白狐,属于省级保护动物。涪陵区望州公园工作人员:“在我们四川重庆一带是没有的,应该是生活在寒冷地带,称为白狐,估计是生病了,饲养人员饲养不好救治不了就放生的”。不过这只白狐为何会出现在涪陵,谁也说不清楚。目前,白狐已经被暂时寄养在涪陵望州公园动物园,在接受进一步治疗后再行处理。
另据了解,白狐此前曾在长寿出现过,被当地有关部门放生,至于涪陵出现的这条白狐是否和长寿放生的白狐属于同一条,暂时还不得而知。不过,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提醒,野生动物的放生是门学问,每种动物的习性都不一样,放生的时间、地点也需要谨慎选择。如果在错误的时机、地点放归,动物们很有可能面临生存威胁。据了解,今年7月2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对放生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特别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自:视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