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本想在单位附近租套房
谁知这房子他刚租了一天
就听邻居讲了个超级恐怖的故事
让他恨不得拔腿就跑
九月底,通过中介
蒋先生对一套顶楼出租屋一见中意
房租、押金和中介费当即就给了1万多
签约后,蒋先生找人做清洁
可就在10月7号入住当晚
邻居就给他讲了一个十分惊悚的故事
而发生地点就在他的出租屋里
邻居说,就在这间房子里
去年5月份,有人在室内杀人分尸
并且凶手当场跳楼自杀了
十分不安的蒋先生四处打听
物业、物管确认了此事
小区保安给蒋先生说了详细经过
蒋先生简直没办法在这里呆上一秒
当天就仓促搬到了酒店里
“租房子的话 自己要长期居住
自己还是接受不了的”
蒋先生以对方没尽到告知义务为由
要求房东立即终止合同
但房东却不愿意退还相应的费用
希望赶紧把“凶宅”脱手
蒋先生想折中处理,支付一个月房租
然而房东却还是说“不得行”
无奈的蒋先生找到中介公司
而中介的门店经理表示“不知情”
中介公司门店经理 王先生:
我们只要发现有这种凶案,绝对不会进行买卖交易,或者介绍承租方来租这个房子。像这种情况出现,第一个就是退还佣金,收了好多佣金就必须退给他。这事情毕竟我们也有一定的责任,房东那边退租金的事,我们要去协调。
由于房东一直不愿协调处理
王经理建议蒋先生走司法程序
根据合同法规定:
告知出租房屋的相关情况是附属义务
业主的房屋以前如果有凶杀案
或者其它不利于出租的因素
应该履行这个告知义务
否则,承租方可以以对方欺诈为由
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来源:天天630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