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傍晚,沙坪坝曾家镇一老人捡到一只小猫头鹰,有人欲强行买走吃掉。市民报警,曾家派出所民警将小猫头鹰救下。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甘侠义 摄
“把这鸟卖给我们吧!”13日傍晚时分,在沙坪坝区曾家镇街上,几个年轻人见一个老太背着一只翅膀较长的鸟,便抢着购买,欲买回宰杀吃掉。幸运的是,“识货”的陈大爷发现这是猫头鹰,遂立即报警,老人和曾家派出所民警一起将小猫头鹰营救了下来。
老太不识猫头鹰
当天傍晚6点过,沙坪坝区曾家镇五里冲村,60多岁的郭老太在玉米地发现一只大鸟,便放在背篼里,准备背回家饲养,然后放生。
不料,老太走到街上,由于鸟儿不时发出叫声,被几个年轻人发现,便凑过去查看。
“这是一只野鸡,炖来吃很香……”几个年轻人叫郭老太放下背篼,向郭老太提出购买,但老人一直摇头,几个年轻人便争执起来。于是,引起路人的围观。
此时,晚饭后,陈大爷和老伴出来散步,将一群人围聚,也凑过去查看。
“这不是猫头鹰吗?”陈大爷一看那只受惊吓的鸟儿,发现这是一只年幼的猫头鹰。
老人和民警营救
“大爷,你别管闲事!”几个年轻人见状,便招呼陈大爷别管。但“识货”陈大爷劝说这些年轻人,这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能私自买走杀掉。见几个年轻人不听劝,老人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曾家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这只鸟接送到派出所。经过民警确认,这是一只猫头鹰幼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说,虽然猫头鹰幼鸟的体形比一般的鸟都要大,但从这只鸟叫声和形态来看,都十分可爱。民警查看幼鸟全身,未见到伤痕,而它的翅膀已经成型,估计是淋了雨,所以未飞起来。随后,民警给其喂了肉和水。
派出所民警联系了森林公安部门,13日下午,森林公安部门人员赶到曾家派出所,将这只猫头鹰幼鸟接走。
据了解,这只幼鸟将被继续喂养,待其能飞翔时,将它放归大自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甘侠义 编辑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