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纪委书记,自己没起到率先垂范和监督作用,部分干部起哄要自己请客就组织大家去了,还到娱乐场所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尽管没花公司的钱,但开的是单位的公车,也没考虑到社会影响和广大职工的感受。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在检查书中,东谷河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李永伦写道。
事情还得从一封网络举报信说起。
2016年1月12日,国资委纪检组接到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转来的网络举报材料,反映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属三级企业国电丹巴东谷河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东谷河公司”)几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主任于1月2日下午五点出发,到丹巴县城吃喝,然后去KTV唱歌、打麻将,晚上十一点多才回来。
1月19日,国资委纪检组将此问题线索转交国电集团党组纪检组办理,要求限期报送核查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
接到任务后,国电集团党组和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对来信反映问题的核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按照集团领导的批示,监察部决定直接核查,安排两名纪律审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要求东谷河公司上级单位国电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全力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
调查组抵达东谷河公司后,立刻对东谷河公司2015年下半年以来的工会经费支出明细、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进行封存。为了不给涉案人员留下串供机会,调查组于当晚召集举报涉及的当事人,逐一进行个别谈话。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财务凭证,实地调研,经过分析,整个事情的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2015年底,东谷河公司成立工会,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李永伦当选工会主席。公司部分职工提议李永伦应该请客。1月2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李永伦与假期未回家的其他3位班子副职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14人,乘车到离营地约25公里的丹巴县城附近一家餐厅聚餐。由于事先没有租到合适车辆,由东谷河公司综合部安排公司的一辆中巴车接送聚餐人员。当晚聚餐共分两桌,一共喝了6瓶白酒及少量啤酒,餐费共计1050元,聚餐持续约两个小时,晚上8点左右结束。餐费及酒水费用共计1980元,由李永伦本人承担,均未开具发票。
聚餐结束后,在乘车返回营地的途中,经过丹巴县城砂子坝街道时,有人提议难得出来一次,在县城玩一会再回营地,于是14人下了车。其中,李永伦、梁兵、彭勇、汪朝忠四名班子成员和熊德军、刘建东、郭应忠、周先柱四名中层管理人员到下车地点附近的一家茶楼喝茶带彩打麻将;邓兴平、李漪莉、宋敏敏、王建华、王大祥和周乃林六名中层管理人员到附近的一家KTV唱歌。打麻将、唱歌活动大约持续两小时,当晚十一点左右,李永伦一行14人乘车返回公司营地。在茶楼和KTV消费的费用,分别由李永伦、周先柱、邓兴平个人结算支付,未开具发票。
经调阅东谷河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明细、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未发现此次聚餐等活动费用使用公款报销的情况。经查阅东谷河公司1月2日值班安排,参加聚餐等活动的人员都不是当天值班人员,没有发现脱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