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为广药集团的绿盒王老吉 右为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图片来源于网络)
闽南网讯 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终于画上句号。日前,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胜诉,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商标权。记者了解到,加多宝已经全面启动“去王老吉化”,目前红罐包装上的“王老吉”字样已经改为“加多宝”。
仲裁结果:广药集团胜诉加多宝侵权两年
此前,市场上的“红罐王老吉”与“绿盒王老吉”分别有各自的“娘家”。“红罐王老吉”生产商是加多宝集团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而“绿盒王老吉”生产商则是广药集团。两家的商标之争于是被称为“红绿王老吉”之争。
12日晚,广州药业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公告称,广药集团是在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的。根据仲裁的结果,两个补充协议无效,也就是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至2010年5月2日已终止。而2010年5月2日后,鸿道集团继续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生产销售红罐王老吉的行为已属侵权。
按照广药方面说法,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已经于2010年5月份到期,但由于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收到加多宝300余万港元贿赂,又续签10年。
广药集团:保留追溯权利赔偿金额3亿以上
对此仲裁结果,广药集团表示认同和赞赏。据《羊城晚报》报道,广药集团案件代理人表示“将保留追究鸿道集团违规销售的权利,或会启动追溯权利。”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0年至2011年,鸿道集团付给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而2010年和2011年这两年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就多达160亿元至180亿元。
据《广州日报》报道,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照此年销售160亿元的红罐王老吉应付8亿元;而如果按照广药集团租给其他合作伙伴如广粮集团等的商标使用费的话,则是销售额的2.3%~3%,红罐王老吉应付3.68亿元至4.8亿元;如果按照广药集团租给自己内部的商标使用费的话,鸿道集团也要付3.36亿元。
加多宝:已改名加多宝全面去王老吉化
目前,鸿道集团和加多宝方面未对仲裁结果作出回应。但是,加多宝已经全面“去王老吉化”。
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了解到,目前红罐包装上的“王老吉”字样已经改为“加多宝”,广告语也从“怕上火喝王老吉”变成了“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
有广告公司监测数据显示,仅4月份,加多宝投入的广告费用就高达4个亿。加多宝经销商透露,近期新出的部分红罐包装上已经没有“王老吉”字样,而且今年加多宝的销售目标也大幅下调。
在收回红罐王老吉和红瓶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后,据《羊城晚报》报道,广药集团方面12日表示,不排除自己推红罐的可能。据悉,目前绿盒王老吉则已换上“凉茶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前4月销售6.2亿元,增28%。
■“红绿王老吉之争”大事记
●1997年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
●2002年至2003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2005年7月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370多万,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鸿道集团董事长为了能够与广药续签“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给了李益民300万港元。
●2011年4月广药集团授权广粮使用“王老吉”品牌,加多宝发声明反对。
●2011年12月29日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广药集团和香港鸿道集团的律师团队正式对簿公堂。不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当日并未宣布仲裁结果。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