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缮祠堂为由滥伐林木700余株,日前,武夷山市检察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忠、占某某、杨某飞等三人在担任武夷山市上梅乡一自然村杨家祠堂理事会理事期间,以修缮杨家祠堂为目的,于2017年上旬在明知某山场内的杉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雇佣油锯手王某某到指定山场砍伐杉木,该村部分杨姓村民负责将王某某锯倒的杉木进行剥皮后放在山场抽水晾干。同年6月,杨某忠等三人还雇佣了两名杨姓村民到指定山场对王某某锯倒的杉木进行锯筒。由于修缮杨家祠堂木材不够,杨某忠等理事会成员还自发到某山场砍伐杉木15株。
经鉴定,杨某忠、占某某参与采伐林木的山场共计被采伐林木298株;杨某飞参与采伐林木的山场共被采伐杉木233株,王某某共采伐195株。经审理后,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杨某忠等人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