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日前,上级下达南安市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246万元。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可申领奖补资金,具体发放标准将依据实际申报确认在岗人数计算,初步测算人均补贴标准500元/人。
据悉,该项奖补的申报对象为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南安就业的南安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0月15日,逾期未申报企业视为放弃奖补。
申报企业需符合4个条件,即本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南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有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省外脱贫人口在南安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企业可提交泉州市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请表、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花名册、就业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材料齐全可通过当面提交或直接通过快递提交申报,申报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建议尽量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南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侯坤祥 黄仕达)
泉州港首次出口新能源汽车组件2025-05-07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