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李荣荣)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作案7起。昨日,“以看守所为家”的男子刘某被南安警方抓获。
刘某指认现场
8月17晚,有群众报警称,自己刚买没多久的电动车被偷。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据介绍,近期,该派出所辖区已发生数起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码头所特别成立专案小组,由“破案专家”苏海彬副所长带领骨干民警、辅警进行案件侦查工作。经过连日侦查,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于20日下午将其抓获。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了解到,刘某,今年33岁,南安码头镇高山村人,无业,分别于2014年5月、2016年1月、2017年6月、2018年7月、2018年9月因盗窃罪被判刑,每次刑满释放后不久都会再次落网。按照他的说法,他是个“以看守所为家”的人。
今年7月27日,刚刑满释放的刘某再次频频作案,分别在码头作案4起,金淘3起。每次作案,他都把偷来的车辆藏在不同的地点供平时出行用。
目前,刘某盗窃所得车辆已经全部追回,已有4位失主前来领回。刘某已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