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是否超标准?公务车辆维修费是否有猫腻?是否存在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记者17日获悉,市纪委拟于10月下旬专题听取各职能部门开展“1+X”专项督查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X”中,“1”指市纪委对市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督查,“X”指市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涉及的市直职能部门为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工改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外事侨务办、市总工会等10个部门。
根据《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工作方案》,以上10个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自身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担负的职责进行梳理、明晰,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例如,市政府办通过对办公用房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发现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线索;市财政局通过对相关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对“三公”经费等日常经费开支的常规检查以及公车的日常监管,发现“四风”问题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线索等。
“10日,我们根据职能作用,对美林街道党工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1+X’专项督查,检查和审计该街道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使用费等资金使用情况,严查各类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市审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审计局等10个职能部门的督查工作正在平稳推进当中。
“届时我们将收集职能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职责定位,汇编成册,用于指导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将专项督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督查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1+X”专项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据悉,在此次专项督查中,若出现对履职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纪委将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督促整改。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统一收集,根据管理权限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纪检组),及时跟进督办、严肃查处,并根据问题情况进行问责追责。同时,市纪委将不定期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