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领取家电下乡补贴,永定区一电器店老板李某洪铤而走险,采取虚开多家电器店、虚构家电下乡事实等方式骗取补贴40余万元,还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聪明反被聪明误,李某洪最终遭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李某洪是永定区一家电器店的老板。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后,李某洪见国家对家电下乡的补贴力度大,自以为有利可图,便动起了歪脑筋。为了骗取家电下乡补贴,同时规避个体户年税务发票总额不能超过80万元的规定,在实际仅经营一家电器店的情况下,李某洪以他人名义又虚设五家电器店,以五家电器店申请并获县经贸局核发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李某洪虚构家电下乡事实、虚开税务发票,打印出虚假的《申报表》并冒签农户姓名,分别套在其控制的五家电器店名下,骗取家电下乡补贴。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李某洪控制的五家电器店利用空头家电标识卡和非法获取的百余名农户信息,获得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共40余万元。其间,李某洪在诈骗家电下乡补贴财政资金的过程中,为了得到乡镇财政所干部张某林(另案处理)的关照,还多次向其行贿共计4万多元。(通讯员 陈立烽 李汉臣 林秀)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