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资金存管机构
这一条最受人关注。以P2P为例,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把资金存管到第三方支付机构,这条新规无疑对做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造成不小的打击。
郭宇航认为,银行做资金存管的好处在于:1、监管流程非常清晰,监管层对整体的资金把握更清楚;2、银行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而第三方支付在过去几年面临的严厉监管也束缚了他们在P2P资金监管上的创新。
刘丰对腾讯财经表示,指导意见中用的“存管”一词,有别于我们平时常说的资金“托管”。在他看来,存管只是一个资金的通道,相当于保险箱的作用;而托管还包含了鉴别的意思,比如判断借款人是否真实、监测资金流向等等。“不论是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都很难对P2P的资金进行托管。”
因此,用“存管”一词,也减轻了银行的压力。毕竟P2P还属于新生事物,银行出于信用风险和收益率的考虑,会持审慎态度。郭宇航认为,短期内P2P资金存管从第三方支付转移到银行仍需要过渡时间。
此外,指导意见中的原文是;“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在业内人士看来,等于是一个缺口,“另有规定”包含哪些情况还不得而知,意味着并不是强制性的措施。
四、互联网金融机构需要向电信管理部门备案
腾讯财经了解到,这一条此前也未出现在指导意见的草案当中,让人有点意外又在情理之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对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对腾讯财经表示,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未来或许会有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ICP(因特网内容服务商)证,对行业来说,多拿一个证意味着又增加了一道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
郭宇航也向腾讯财经解释称,很多P2P网站拿不到ICP牌照的原因在于,ICP牌照发放权限在地方上的通信管理局,而通管局基本上都要求前置审批,即需要当地金融办发预先审核通知书,而金融办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依据无法核准。
而这个意见的出台,等于明确了电信管理部门有据可依直接发放ICP牌照。此外,“全国性的ICP执照本身就要求至少1000万注册资本,这个规定也有给不同监管部门责任分流的意图。”他说。
五、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接入征信系统
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
在业内看来,这是一个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非常深远影响的决定。
众所周知,目前央行征信系统不对非金融机构开放,这就导致了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高昂,一些平台花大成本自建征信系统,但收效甚微。
郭宇航分析称,此前央行征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让互联网金融机构介入征信机构,而有了这个依据之后,央行征信让互联网公司接入就有了可行性。而有了征信支持,互联网金融才有可能获得长远的健康的发展。“所以,这条规定是互联网金融回归小微、回归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基石。”
按照指导意见的监管职责划分,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而更具体的监管细则会在指导意见之后陆续出台。腾讯财经了解到,银监会对P2P的监管细则也已基本制定完成,年内出台无悬念。到那时候,互联网金融行业才算是真正有法可依,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