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打工多年,贵州人王女士在五里工业园区租下一间铁皮房,打算做服装生意当回老板娘。没想到,10多天后,铁皮房因系违建被拆了!此时,王女士已经付了1万多块租金加定金,收钱的“二房东”突然消失,搭盖铁皮房的“一房东”则说不关他事。王女士该怎么办?昨天,她向晋江经济报求助。
租下违章铁皮屋 “二房东”消失了
今年3月份,王女士在五里工业园区看中了一间“旺铺”——用几片铁皮临时搭盖的。和这间“旺铺”紧邻的还有一整排店铺,都搭盖在厂区附近。王女士认为,店铺地方不大,但人流量不小。3月23日,她找到自称“二房东”的吴小姐,以支付半年租金加5000元定金总计1万多元租下这间店铺。交钱后,吴小姐把一份从“一房东”那儿取得的租房协议给了王女士。
4月初,就在王女士要去进货时,突然被告知,店铺要拆了!“那是违建,‘一房东’自己移走了。”王女士说,店铺底下装有轮子,4月12日,她赶到后,发现整间店铺已经被“一房东”移得无影无踪。1万多元租金都交了,王女士一时悲愤交加。当天,她就找吴小姐要求退钱,没想到吴小姐一再搪塞,直到电话再也打不通。王女士说,她四处找吴小姐,但她似乎跟着店铺一起“消失”了。
“一房东”称和他没关系
王女士要钱无门,找到了“一房东”刘先生。“钱不是我拿的,我只跟那个女的(指吴小姐)有协议,你找她去!”刘先生也很气愤。他告诉记者,这间铁皮屋的确是他搭盖的,当时,他和吴小姐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协议,吴小姐支付半年房租,之后的事他并不知情。园区要求拆除后,他自行移走了铁皮屋。“拆完后,我给没给她(指吴小姐)钱,这也是我俩的事,和她(指王女士)没半毛钱关系。”
“我该怎么办?这钱是我辛苦攒下的,现在一分钱都要不回来了。”王女士十分沮丧,她今年20多岁,只身一人在晋江务工,做小生意的钱竟“莫名”打了水漂。
接到王女士的求助后,记者多次联系吴小姐,对方没有接电话。记者又联系灵源派出所,民警解释,近半年来,园区及有关部门正在整治违章搭盖,长期在园区醒目位置对违章搭盖行为进行告示,要求群众不搭盖违章建筑、不租赁违章建筑。王女士与房东之间的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租赁合同无效 可起诉“二房东”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吴庆瑞律师。吴律师说,1995年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属于违章建筑的不得出租。《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还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另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这里的‘房屋所有权人’当然意味着所出租的房屋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如前所述,违章建筑由于未取得所有权证,其不能成为房屋租赁的标的物。由此可见,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认定无效。”吴律师认为,本案中,基于合同相对性,王女士只能起诉“二房东”,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二房东”退还租金及定金。(记者 林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