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加强救助工作,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你好,我想申请救助……”日前,磁灶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任某的求助电话。原来,任某是厦门人,在晋江的他患有脑出血。因为疫情,他无法回到厦门,目前只能租住在每月450元的公寓里,希望政府帮忙解决疫情期间的食宿问题。
“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原先要求申请对象必须是晋江户籍或者有居住证或缴交一年以上社保的外来人员。”晋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受疫情影响,他们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放宽申请限制,对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滞留在晋江市,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晋江市户籍人员,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予以救助。
当天,在晋江市民政局及磁灶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任某提交了申请临时救助,并于近日顺利收到2000元的临时救助金。从申请到收到救助资金,前后不过3天,减轻了任某当前生活压力。
记者了解到,除了放宽申请限制外,在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上,该局还要求各镇(街道)要拓宽救助方式、简化救助程序及加大发现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晋江市民政局也做好因疫情无法正常务工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因疫情无法正常务工人员,在得到申请救助后,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将给予每户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救助。“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务工的人员(含晋江市户籍及非晋江市籍外来人员)没办法正常上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我们要求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予以‘先行救助’。”该局负责人介绍,困难对象根据务工合同及村(社区)开具的隔离证明向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起申请;申请通过后,将由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给予资金救助。
(记者许洋洋通讯员丁雅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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