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莉莉)男子吴某醉驾遇警方临检,不仅弃车想逃跑,还不配合执法咬伤民警。令人震惊的是,这名“撒泼”男子竟还是晋江某小学校长。日前,石狮法院审理该案,一审判决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今年39岁的吴某,80年出生,是晋江龙湖镇人。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10日22时许,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在灵秀镇石金路宏基汽车城门口鲁甸设卡查处路面违法。
当晚11时许,被告人吴某酒后驾驶小汽车至上述路段,发现有公安人员设卡临检便弃车逃跑欲逃避检查,后被公安人员控制。期间,被告人吴某拒不配合执法,先后咬伤辅警右前臂及民警左前臂。
经鉴定,被告人吴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82.89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民警左前臂咬伤致皮肤破损,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辅警右前臂咬伤未致皮肤破损,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吴某还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还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