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何茹莲 黄实红)昨天下午6点左右,晋江交警三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晋江市侨晖路洋柄灯控往石狮方向,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碰撞事故。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闽C牌的白色小型轿车和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相撞,两车均不同同程度受损,且四轮电动车的驾驶员受了伤。民警一边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一边向医院急救求援,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现场,一名姓蔡的女子自称是肇事车辆的司机。可奇怪的是,当民警向该女子询问事发经过时,其不仅神色慌张,还闪烁其词、支支吾吾。民警断定其中另有隐情,一边调出事故现场监控,一边告知蔡某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的严重性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巨大压力下,蔡某才承认真正的肇事驾驶人是其男友蔡某飞,自己是冒名顶替的。在诸多证据面前,蔡某飞对其本人发生事故后并教唆女友顶替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蔡某飞无证驾驶引发事故担心受到交警的严重处罚,企图逃避责任,便指使持有驾驶证的女友蔡某飞顶替自己。
目前,蔡某飞因无证驾驶被处于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