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白荣辉 郭川 杨晓旋)“今天我又没喝酒,怎么可能酒驾?”昨天上午,在晋江市机场连接线池店镇新店村路段,被民警拦下的庄某一脸困惑。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新店村路口拦下了一辆未参加年检的白色小车。在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小车驾驶员庄某的身上有酒味。经酒气吹气测试,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为59mg/100ml,属酒后驾驶。
得知处罚结果后,庄某一度不能接受。他辩称当天没有喝酒。最后才交代,自己14日晚和朋友一起喝洋酒喝到昨天凌晨2点多,早上起床时感觉很清醒,就准备开车从泉州回晋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庄某酒后驾驶及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审验,被处罚款1020元、驾驶证记15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事实上,不论何时喝酒,只要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构成酒后驾车。由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主要取决于酒精摄入量及个体差异。交警提醒,分解酒精能力比较弱的司机一定要节制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