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尤艳玲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30日下午,晋江市人民法院五店市旅游巡回法庭的驻点法官在该巡回法庭调解一起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公司与一租户的租赁合同纠纷。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公司起诉该租户,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并判决该租户支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要求该租户承担违约金6万余元。
驻点法院调解纠纷现场
为快速处理该案纠纷,尽快盘活景区有限的场所资源,减少经营者的非经营性损失,五店市旅游巡回法庭驻点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公司表示,该租户拖欠租金,经催讨未能及时支付,要求要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该租户表示,其有向运营公司交纳三个月的保证金,其愿意与运营公司协商解决,支付所欠租金。经驻点法官主持调解,纠纷双方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形成初步调解方案。
驻点法官表示,通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因纠纷而闲置或停止经营的场所能尽快盘活,让景区每一寸土地都发挥其具有的商用和旅游价值,另一方面也能减少纠纷双方因诉讼而产生的成本消耗,实现多赢的效果。
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晓军表示,希望通过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和运作,助推晋江市旅游产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在旅游产业中导入法治保障,让晋江成为一个充满文明、诚信有序的旅游城市,让大家放心“任性游”;让晋江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热闹非凡的旅游城市,让大家遍眼皆可游;让晋江成为一个美到心里、印进记忆的旅游城市,让大家流连盼重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