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废金融债务如何有效制裁?“僵尸企业”如何重整?日前,晋江市法院召开“政司银”工作座谈会,这是该院设立金融审判庭以来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18日,晋江市法院出台《〈关于防抗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充分发挥法院职能,防范金融风险。
会上,晋江市金融局及晋江19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围绕当前的金融形势,从法院审判工作角度提出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意见等司法对策。截至7月1日,晋江市法院共受理涉银行类金融案件591件,结案439件,执行案件212件,结案101件。
晋江市法院拟出台的防抗金融风险十条措施具体包括:实行金融案件简化审理;创新文书模式;实行“1+7+15+3”的金融案件快速审理模式,即当日立案,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开庭,开庭后3个工作日内速裁,实现金融案件审理的提速提质。
此外,十条措施还对建立金融案件执行联络人制度、加快破产审判、破解送达难、加强“政司银”互动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据悉,十条措施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条研究、解决,待成熟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晋江市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水深表示,作为审判机关,法院将在依法公正审判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司法手段,支持金融机构妥善处置不良贷款,强化破产重整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信,为晋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洪涌 尤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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