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4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林焕荣)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家属为法官送来锦旗。
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决,在申请执行人刘某友与厦门绿洁嘉缘环卫园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洁嘉缘”)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厦门绿洁嘉缘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刘某友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266132.5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其应负的法律义务。2015年1月15日,刘某友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系“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刘某友为外地来晋务工人员,且因工致残以致长期卧床休养,并需家人常年照顾。考虑到若该案不及时执行到位,将会影响刘某友的家庭生产、生活等。鉴于该情况,承办人立即为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告之若不履行义务,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对其银行财产等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2月22日上午,晋江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厦门绿洁嘉缘分两期共计支付申请执行人刘某友20万元,该案即为了结。首期调解款5万元于2016年2月22日当场支付,余款15万元于2016年2月29日支付完毕。2016年2月29日,被执行人厦门绿洁嘉缘支付完毕剩余调解款15万元,申请执行人刘某友于当天领取完毕。
至此,一桩“涉民生”执行案件,承办人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执结完毕,及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最大限度维护了来晋务工人工的合法权益。鉴于承办法官快速、高效、公正的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友的儿子刘某兵向法院送来了一面“司法为民、公平公正”的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