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人胆大包天冒充办案民警诈骗钱财。近日,在晋江市龙湖镇务工的林先生就差点被假民警摆了一道。
1月8日15时许,龙湖派出所照例在镇区金融单位、校园等重点单位进行日常巡逻,工作中,在龙湖镇中山街中国银行门口发现一男子神色慌张、情绪激动,不时接打电话。巡逻民警遂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经询问,52岁的安徽省安庆市人林先生称,其于2015年12月8日许接到一个特殊电话,对方称是办案民警,核对其身份信息后,问其儿子是否叫林东,前段时间因醉驾被广东警方抓获,现在羁押在广东省中山市看守所内。如果把5万元罚款给对方,可以帮他疏通关系,提前将林东释放出来回家过年,并要他保密不要向他人透露。听到这些话后,林先生既惊又喜。因对方所说的内容都属实,苦恼的是一下要拿出5万元,自己和妻子在百宏公司上班,除去日常开销,一年余下来的钱就一二万元。他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而是请求对方缓一缓,等筹到钱再汇过去。左借右凑,直到当天才把5万元筹好,便与对方联系,准备将钱汇到对方账号。
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林先生说明,公安机关不会要求群众汇款,凡是公检法机关涉及到钱财事项,均要出具相关纸质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如果对方在电话里有涉及到钱财的要求,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或是通过拨打110等电话进行咨询。民警一边耐心解释,一边把林先生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当着林先生的面拨打了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看守所电话,并用免提。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看守所告知,确实羁押了一名涉嫌醉驾的安徽籍男子林东,不过根本不存在办案民警要求嫌疑人家属汇款的事,表示将协助晋江警方调查该事件。
林先生顿时恍然醒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向该所民警连声道谢。警方提醒:该类案件手段并不高明,之所以能成功,往往是因为受害者救人心切、疏忽大意。如有发生上述案件时,遇到收取押金、订金、慰劳费等行为时,务必提高警惕,以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潘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