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余某、施某等34名犯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6项罪名,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5万元至1.1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间,被告人余某、施某等人加入同案人何某(另案处理)等人的团伙中,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从2015年至案发,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福清市龙田镇区域内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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