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教委(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区行政中心4楼东厅会议室)。
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67757315、区教委67854760(报名期间请拨打6785476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如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流程: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呈报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应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等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按简章公布的选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报考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接到江北区教委通知后,可于2017年7月5日9:3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按照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对报考人员统一组织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5的岗位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包含上课和说课2个部分。两部分考核总成绩分值各100分。考核总成绩=上课成绩×40% + 说课成绩×60%(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高于90分者,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上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说课人选,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高于90分者,考核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环节。当第一名总分相同时,则说课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说课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