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闽江学院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的若干意见,支持闽江学院努力建设“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争取尽快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跻身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争取更名为闽江大学。
意见提出,将加大建设闽江学院的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在确保生均财政拨款达到中央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学校的投入,稳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参照省政府支持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力度,2016年~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平台、人才培养与引进、条件装备等内涵建设。
市政府还推出多项政策,支持闽江学院更自主地办学。支持闽江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参照省内老高校的标准,动态调整内设机构。支持学校申报设置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适当增加闽江学院高级岗位比例与数量,在市公务员局核准的各类岗位人员结构比例与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发展与工作需要自主调整使用岗位。支持学校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人员招聘办法
在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方面,闽江学院也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学校教职员工因公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进行校际交流等,可选择参照省属高校做法办理审批手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的次数、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支持和鼓励学校加强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知名高校开展校际交流合作,加大力度支持台港澳地区及海外高端人才到学校任教。
在学科专业建设,按照“工科类专业做好做强,文理类专业做实做优,艺术类专业做特做精,非师范类理科专业主动向应用转型”的要求,市政府支持闽江学院在专业学科、学位点设置上向福州市重点行业或支柱产业倾斜,优先培养福州市自贸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以及福州新区建设所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支持学校建设代表本校办学水平和特色的优势学科,组织开展市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开展专业硕士点培育。
支持闽江学院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紧缺急需人才,经认定后将享受每人每月800元生活津贴,逐年发放5年。支持学校实行人才软引进政策。支持学校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实施“闽都学者”计划、“青年学者”计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加大学术带头人、后备领军人物、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支持学校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福州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挂职锻炼。
支持学校建设一批市属重点实验室、社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并将福州市作为学校科技成果的优先转化基地,增加学校承担的市级科研课题立项和科研成果奖项数额。支持学校把工业路校区打造成为福州市科技孵化基地和现代终身学习基地,把洪塘校区打造成福州市文创产业实训基地。(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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