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有边界的,不可以任意行使;马路上骑车逆行,跨越隔离带、护栏,侵犯了正常行驶的人的权利;把小黄车推回家或私自加锁,侵犯了每个人的公共利益;辱骂、欺辱他人,恶意给别人起外号、说脏话,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在校园及公共场合男女学生交往过密,会给别人带来不舒服的感受,也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为不断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北京宏志中学日前聘请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王颖律师,为全体学生开设了生动有趣、意义深远的“小公民法律教育公益系列课程”。
“小公民法律教育”进校园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人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王颖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不仅了解了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更加感受到法律的尊严。这次讲座主要涉及中华法律传统的由来、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演变、生活中的越界行为以及校园中的不当行为举止等。
契约、守信、素质是这次讲座的核心。王颖强调:“作为学生,务必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她还告诉大家,遵守规定并不代表失去“自由”,而是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我们遵守它,不是为他人,而是为了使我们的行为更加规范,使我们获得更多的精神财富。我们很多同学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文明习惯的养成。事实上,一个学校的学生,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才能取得更优异的学习成绩。
遵守法律从身边小事做起
“播下一个动作,将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将收获一个品格。”王颖在讲座最后指出,千万不要把文明行为习惯看做小事。每个人的举手投足之间,都传递着丰富的文明信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管住我们的口,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管住我们的脚,不去不该去的地方,做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标兵,做文明中学生。
通过此课程,学生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对于个人来讲在任何时候都很重要,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强大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北京宏志中学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今后的法制教育中会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让同学们更好地学习、体验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文/赵颖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