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小学三名六年级男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名中年妇女泼洒不明液体导致受伤。20日,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琴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受伤的小林和小陈
据警方介绍,3月17日17时16分,莆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称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某服饰有限公司旁有人用不明液体泼路人。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涵江公安分局国欢派出所出警处置。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联系120急救中心,将三名伤者(均为国欢镇码头小学六年级学生)送医医治,并当场控制犯罪嫌疑人侯某琴(女,46岁,涵江区国欢镇人)。
经公安机关把该不明液体送相关机构鉴定,认定该不明液体为电池补充液(含有硫酸成分),送医医治的受害者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观察。经向九五医院院方了解,受害者陈某面部轻微烧伤,另外两名受害者林某及谢某脚部轻微烧伤。
经警方审讯,犯罪嫌疑人侯某琴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深入审理当中。
此外,为严防类似案件发生,涵江公安分局将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对辖区危险物品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同时,警方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任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王龙风)
早前报道
莆田三名小学生被泼化学酸性液体 嫌疑人是名妇女
受伤的小林和小陈
17日16时40分左右,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小学三名六年级男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名中年妇女泼洒不明液体导致受伤。九五医院医护人员判断,该不明液体疑为化学酸性液体,造成三名学生不同程度灼烧伤。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获悉,嫌疑人侯某已被警方控制。
昨日下午,东南网记者前往九五医院烧伤科了解到,三名受伤的学生为同班同学,17日下午,他们放学后结伴回家,途中遭到一名中年妇女泼洒不明液体导致受伤。小陈头部、脸部及双手等部位被液体烧伤,小林和小谢的腿脚部被烧伤。
小陈说,当时一共有五名同学一起结伴回家,两名同学走在前面,他和其他两名同学则被液体洒到。“那个女的我们平常有看到,但都不认识她。”小林和小陈说,他们几个同学也都不认识那名女子。
“走过时,她突然拿塑料桶里的东西泼向我们。被洒到后,那女的还说赶紧用水冲洗。”小陈说,他们是在国欢镇公园西路码头村路段被泼液体的。之后,他感到了明显的灼热。“当时,那个女的对我们喊‘用水洗’,我就在边上的一个水池直接冲洗。”小陈说,小林和小谢则跑到小林家中用水冲洗。
小陈的母亲李女士告诉东南网记者,那名女子也居住在那一带,平常没有来往。事发后,她曾找对方理论,对方直接喊道“你别跟我说什么,赶紧让他(小陈)用水冲洗”。
“被洒到后,我就跑回家去了。”小林说,回到家,他用水冲洗后,打电话给上班的母亲。小林的母亲梁女士告诉东南网记者,她回家后发现,儿子当时穿的袜子都被灼烧出一个大洞,于是拨打110报警。之后,她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检查治疗。至于那名女子,梁女士表示也不认识。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九五医院烧伤科医护人员了解到,三名学生均属轻度烧伤,三人的烧伤面积都在1%左右。至于不明液体对伤者肌肤造成的腐蚀程度和影响程度,还须作进一步检查。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民警表示,接到孩子家长报警后,警方便及时控制嫌疑人侯某。目前,该起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记者 柳烨 王龙风)
受伤的小陈
受伤的小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