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泉州师范学院校学生会权益部在校内举办了一场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维权活动。
泉州师院商家地图。
吐槽墙。
活动现场设置了三块展板,分别为标有商家名称的泉州师院地图,供同学们通过便利贴为商家打分;消费者侵权典型案例和维权知识板,帮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消费者权益和相关法律知识;供同学门书写自身消费经历的吐槽墙,让同学们向学校表达自己对于食堂商家的意见和不满,督促商家做出更好的整改。
活动负责人张思雨表示:“通过这样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完善学校对于商家的管理,另一方面提高学生对自身权益维护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身消费权益。”(校通社大学生记者 贾婷 罗琳婷 通讯员 胡涛 吴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