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有理有据,案件终获改判
武汉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得到湖北省检察院的支持。2016年8月8日上午,湖北省高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湖北省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辩论激烈,痕迹鉴定专家和6名侦查人员应检察机关申请,出庭作证,对鉴定、调查取证过程予以进一步说明。
近日,喻少林案终获改判。终审判决认可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评判时,采信了检察机关提交的足迹鉴定意见、物证检验报告结论和证人证言,支持了检察机关在抗诉书中的分析论证观点,确认现场穿袜足迹系喻少林作案时所遗留;证人证言内容真实、取证合法;喻少林庭前有罪供述具有合法性,与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翻供理由、无罪辩解不能成立。
采纳抗诉意见的同时,鉴于喻少林精神发育迟滞,辨认、控制行为能力弱于常人的情节,湖北省高级法院终审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因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