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网16日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财政部、教育部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298.5亿元。
财政部当日公布的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显示,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内蒙古、新疆、西藏等省(市/自治区)将分别获得2.4亿元至23.6亿元。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市县按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次序,合理制定工作目标,量力而行,科学编制工作规划,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抢抓施工窗口,确保建设质量。
同时,财政部和教育部还提出,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央资金统筹使用,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指导和督促市县级财政、教育部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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