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或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意见》要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统筹区域内乡村医生需求,并每年定期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信息。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统筹乡村医生岗位需求时,优先满足扶贫攻坚实际需要,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脱贫攻坚重点地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在免试注册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在上岗后,要持续指导和监督日常执业活动,定期开展考核,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完善村医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偿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水平,落实村医离岗养老保障政策。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药品,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记者胡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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