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后续工作安排
(一)现场审查资格。按照《考录公告》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附件1),提供《考录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考录公告》附件3);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录公告》附件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安排。现场审查资格、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安排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5。
四、关于递补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体能测评、面试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体能测评、面试的机会。
此外,根据《考录公告》规定,面试以后各环节如出现缺额,将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