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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呈现
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或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各地要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科目分值如下: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信息技术15分。
音乐、美术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具体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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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随清,原则上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其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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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组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自主命题,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018年至2020年初三毕业生仍然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全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全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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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①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尤其是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②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科技活动及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③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情况。
④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情况。
⑤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