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敦大学宪法学教授Susan Bloch:
此处不适用宪法。美国宪法限制的是政府对言论的管控,但没有限制私立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Katherine Franke:
这些学生绝对没有言论自由权。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免受公共机构侵犯的权利。哈佛有权决定学生是否违反了学校条例。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Amy Adler:
哈佛大学的录取政策很清楚,学生理应知道。这些学生却做出了错误的决断,哈佛也许不是因为他们的网络言论内容,而是因为他们的错误决断而做出了开除决定(即故意违反校规)。
有美国网友不买账。
@Gee Pay说:“大家平时都会开带颜色的玩笑,但这不代表本人性格啊。(声明:我不是川普粉)”
@Rusty Sharp说:“他们也许应该写一堆‘黑人也是人’。”(前不久,一位优秀高中生在给斯坦福大学的申请材料上写了一百遍黑人民权运动口号Black Lives Matters,然后他被斯坦福录取了。)
已经上过大学的中国人也不要笑,如果你想去美国旅游,发表情包也要小心了!
美国政府近日签署重要法规:向全世界各国美国签证申请人新增一份调查问卷,要求申请者提供过去5年的社交媒体账号,以及过去15年的个人经历记录。
凡在微博、微信上有过威胁美国国家安全或民主自由价值言论的申请人,他们的赴美留学、商务、旅游签证或将被拒。
总之,美国的自由空气,不是那么好吸的……
(文/ 朱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