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实际上是指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及家长索取好处。全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从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案件查办、巡视检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反映强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还不是很理想。
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这些问题。《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明确提出“六个严禁”,重点列举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5个方面的禁止性内容。
同时,明确了兜底条款,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都在《规定》禁止的范围内,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通过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要强化自我教育和约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坚持廉洁从教,切实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塑造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全社会树立崇高的道德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