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何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
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十二五”期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得到全面加强,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一是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逐步扩大省级政府和培养单位确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的自主权。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加快完善专业学位体系,满足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鼓励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发展以专业学位为主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探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应用技术型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办法,拓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二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分类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强化与职业相关的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组织的作用,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加大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力度,构建互利共赢的应用型人才产学合作培养新机制。推动部分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衔接。三是实施“课程体系及案例库建设”项目。鼓励培养单位整体建设和优化符合教学规律、突出学习成效的模块化、系统性、多元化课程体系。支持培养单位开展案例教学,整合案例资源,完善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案例教学体系,实现案例资源共享、师资共享、学术成果共享和国际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课程体系、案例库在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品格塑造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