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位表 .xls
附件2:有关单位咨询电话
附件3: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附件4: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报名承诺书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