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问题1
积分入学报名网站是什么?
答:申请人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找到“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也可以直接登录海沧区教育网(网址:www.xmhcedu.gov.cn),找到“I厦门惠民平台”的链接,进入进行预登记报名。
问题2
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要进行积分登记吗?
答:今年所有非海沧区户籍人员(含本市其他区户籍要在海沧上学,购房户,符合落户条件统筹户,政策性照顾对象,但是,港澳台侨外籍人员子女除外)入学都必须进行积分登记,当然也包括引进人才子女等照顾对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照顾对象在完成网上预约登记后,还要在4月30日前携带户口本、居住证明、工作证明、人才居住证等资格证书到海沧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现场确认,不符合照顾政策的,仍参加积分入学。
问题3
附加分如何认定?
答: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可做为主申请方,另一方则作为附加方,申请满分为10分的附加分。附加方必须同时具备在厦暂住、务工、缴社保这三个条件,少了其中一个条件都无法得到附加分。计算时,必须是三个条件都有的年份才能算分。
问题4
符合购房统筹入户的,也要参加积分登记吗?一定会被派到房产所在的片区小学吗?
答:今年符合购房落户条件的,还未办理落户手续,可统筹安排入学,但是,他们也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登记。而且,符合购房统筹入学的对象,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新建商品房,其次,必须实际入住,家长需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关部门将组织入户调查,调查其是否实际入住。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购房统筹入学的对象,不一定统筹到片区内学校,因此建议符合购房统筹对象的家长,近期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要在8月3日前落户,就可以参加海沧区籍的入学申请。
问题5
最近一年在同一个区暂住和务工可加9分,如何认定?
答:一般以暂住地和社保缴交区来认定是否在同一个区。
问题6
我现在想买房,在什么时间前才来得及享受积分入学对购房户的优惠?
答:符合落户条件的统筹户,或是可获得20分加分的购房户,房产备案的时间截止至4月30日。
问题7
我原来在外地缴交的社保,现从外地转入厦门,在外地的能算吗?
答:海沧区只认在厦缴交的部分,外地转入的不给予认定。
问题8
计生证明如何开?
答: 随迁子女父母的计生证明和本市外区户籍申请人的居住证明,今年统一由社区居委会开具电子证明。请注意,家长本人还是得到居委会办理,但不用再打印纸质证明给教育部门。
非本市户籍人员到暂住地社区开具计生证明时需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等四项材料,违反计生政策但接受过处理的家长请加带征收抚养费决定书和罚款票据两项材料。
本市外区户籍人员的计生证明无需到社区办理,已实现全市数据联网,但仅限于今年要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孩子也是本市户籍的,才能从全市数据库中获取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问题9
网上报名时,对积分有异议,如何复议?
答:网上报名完成后的几个工作日,系统将会显示积分以及各项积分的明细,如果发现有异,申请人可到相关部门申请复议。
受理复议的地点如下:
(1)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复议地点
(2)计生局: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区公共卫生大楼801室,联系电话:6580115。
(3)人社局电话:12333。
海沧区户籍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子女的孩子要上小学,何时报名?
答: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子女报名时间和具体事项详见即将出台的《2015年秋季海沧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网址:海沧教育网www.xmhcedu.gov.cn)。(记者 佘峥 通讯员 庄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