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省委组织部在总结分析“专家评审制”做法的基础上,推行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评价认定机制。福州市迅速响应,扎实推进引进人才认定管理,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评审确认福建省A、B、C类高层次人才47人,已发放725万元奖励资金。
一、注重提升评价效率。开展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评审确认工作,每个月召开一次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引进一个、申报一个、确认一个,通过简化评价认定流程,克服了专家评审制程序较多、周期较长、效率较低的不足,使人才评价认定驶上“快车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闽前或来闽后,由推荐人、用人单位或本人向所在地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经设区市审核确认为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并在1个月内获得安家补助,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二、注重开放评价标准。完善人才认定标准,试行资格条件制,明确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以业内认同、主体认可、业绩薪酬为主要评价标准,明确企业引进人才只要年薪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事业单位只要4倍)或8倍以上的,即可确认为C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福建申远新材料公司开出198万元的年薪,从国内引进公司高管谷俊,凭此成功申请确认其为B类高层次人才,获5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