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6日发出通知,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国家今年核定我省正高级教师人数为82名,经研究,我省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90名、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人数控制在800名。
通知强调,鉴于今年是改革第一年,全省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待改革平稳实施后,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学年度8月31日。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本次评审范围包括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
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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