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保护自然环境 以德创建社会文明
──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及法规的规定,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永春县国土资源系统共设有局机关9个股室、7个直属单位、22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共有编制105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66人,实有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61人、原地矿事业6人(不带编制),共计99人(含6人无编制)。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建设用地管理股、土地利用与规划耕保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人教股、财务股。直属单位分别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库区移民管理中心、永春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测量队、国土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永春县测绘管理站、永春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福建泉州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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