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1日讯 建百人微信群,收取微信红包当入群费,男子群发1500余部淫秽视频。昨日,厦门警方对外通报,于近日成功侦破全省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
7月中旬,腾讯公司向厦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举报称,一个藏匿于厦门的微信群涉嫌传播淫秽视频。网安支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案属于新型网络犯罪,作案手段新、手法隐蔽、传播速度快。群主每天在微信群中发布大量带有淫秽内容的视频、短片和网页链接供群成员共享。专案民警搜集调取了大量证据并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建(男,23岁,泉州南安人)。
8月13日上午11时许,网安支队联合湖里公安分局网安队、江头派出所,在思明区厦禾路一写字楼内,将正在传播淫秽视频的微信群主吴某建当场抓获,在其随身携带的两部作案手机中提取淫秽视频500余部,在其暂住处查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查获淫秽视频1000余部。
经审,犯罪嫌疑人吴某建对其利用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在厦门某公司从事业务员期间,利用工作闲暇时间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在群内发布大量的淫秽视频、短片等,并通过微信红包向群成员收取“入群费”,以此牟利。经查,群内成员116人,其传播淫秽视频达1500余部。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传播淫秽视频20部并且牟利的,传播淫秽视频40部非牟利的,传播淫秽图片、文章、短信达到200条等行为,均构成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