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6日讯 海都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自昨日起至9月24日,厦门执行为期1个月的猪肉类价格政府差价补贴销售政策。
厦门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对批发环节的监测数据和7月份的消费与流通价格指数显示,厦门市猪肉7月份涨幅月环比已经达到3.4%。按照《厦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猪肉价格月环比涨幅超过3%或连续两个月环比涨幅合计超过3%”,应采取相应调控措施。
8月25日至9月24日,依托全市76家现有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执行为期1个月的猪肉类价格政府差价补贴销售政策。从8月25日起,平价商店按政府协议价出售猪肉,协议价格按8月24日公布的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以25日当天的价格为例,精瘦肉平均价为15.6元,在平价商店仅需14.8元;带皮腿肉平均价为13.1元,协议价只需12.4元;中排骨平均价为26.3元,协议价则为24.9元,每斤省了1.4元。每周一、三、五,发改委将派人到市场采集猪肉价格,计算得出市场平均价。然后,平价商店里的猪肉政府协议价就会根据这个价格同步做出相应调整。
“平价商店里出售的猪肉来源、质量与平时无异,我们在活动结束后根据销售情况,将差价部分补贴到店,市民完全可以放心购买,也不用担心货源问题。”(海都记者 陈晓东 通讯员 李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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