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 一个是便利店店长,一个是便利店连锁公司的会计,为了侵吞便利店的营业款,这两个内贼勾结了起来。日前,在店长被判刑之后,这名会计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侦查机关调查,在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期间,身为会计的何某和店长吕某利用职权互相勾结,何某对吕某上报的营业款不予审核,对吕某出现不缴或少缴营业款的情况也“视而不见”,就这样,两人合伙侵吞了公司营业款共217711.5元。
湖里区法院日前审理了此案,法院指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的钱款共计217711.5元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记者陈洋钦通讯员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