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其中一个议题,就是通过《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并于我市首次举行新任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就职前都要向宪法宣誓,并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8名区政府相关局新任局长、2名街道人大工委新任主任参加了昨日的宣誓仪式。他们均身着正装、依次步入会场,逐一站在宣誓台前,左手按在宪法文本红色的封面上,面对国徽,宣读誓词:“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宣誓人自报姓名并在宣誓词上签名。监誓人、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跃生严肃地注视着全程,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也见证了这一庄严时刻。
现场宣誓后,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叶加河说,这一仪式对自己“是一种教育,是一种规范,也是一种承诺”。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张兴则用“庄严”、“神圣”形容内心的感受。
思明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委员杨毅参与了暂行办法的拟定,并见证宣誓过程。他说,宣誓与否,意义大不同。公职人员任命前,虽然也参加法律考试,但那毕竟是“对内”的步骤,反映的是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参加公开宣誓,则是要让公职人员铭记誓言,始终保持对宪法的敬畏之心,并且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和群众、社会的共同监督。
许跃生表示,该办法的制定,对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厦门、法治思明意义重大。建立就职宣誓制度,将进一步规范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程序,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一做法今后将常态化。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