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 “奔驰男”醉驾到厦大找女友一事又有新进展。前天,醉驾奔驰的卢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审。
庭审时,“奔驰男”极力为自己辩解,他的律师还提出无罪辩护。然而,有意思的是,他的辩解竟然出现了四种说法不一的喝酒版本。一会儿说是喝啤酒,一会儿又说是洋酒;喝酒的地点一会儿说“在车外”,一会儿又说成“在车内”。
事件回放:醉驾奔驰,态度蛮横
去年11月30日晚将近11点,厦门大学校园内,一辆黑色的奔驰车 “飞”了起来。目击者形容,当时走在路上的几名女生,被吓得阵阵尖叫,其中一名女生险些被刮倒。
车在校园内的芙蓉7号楼前停下来,一名走路不稳的司机出现在众人眼前。此时,已有学生报警。思明交警中山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黑色奔驰车牌号为闽DJQ851,司机姓卢,民警回忆,卢某拒不配合执法,态度蛮横,气焰嚣张。当场,卢某接受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达230mg/100ml,属严重醉酒。随后,卢某被带到仙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仍是严重醉酒。
虽然卢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矢口否认,但12月3日凌晨1:30,他还是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庭审激辩:停车前喝,停车后喝?
据了解,卢某今年25岁,之所以他会出现在校园内,是为了到厦大找女朋友,奔驰车为其父亲公司所有。
虽然有酒测结果,但卢某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是停车后喝酒的。因此,究竟是“停车后喝酒”,还是“停车前喝了酒”,这一点也成了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因为监控显示卢某进入厦大的时间是当晚10时37分,而交警接到报警已是当晚10时59分,卢某一开始说自己是进入校园,停下车子后直至警察赶来的20多分钟里喝的酒,但喝醉后并没有再开车,所以不应算醉驾。
嫌犯狡辩:四种版本,前后不一
从交警和检察官的讯问笔录到开庭审理的笔录看,卢某的说辞却有4个不同的版本。
他第一次向警方供述,当晚他开车去厦大是为了见女友,之前虽然跟同事聚餐,但没有喝酒,车子停在厦大宿舍楼下后,他打电话约女友下楼,随后他闲着没事,就到旁边的小卖部买了4瓶啤酒喝。不过,小卖部老板的说法却不一样,他在接受警察询问时说,卢某没有到店里买酒。
但卢某第二次向警方供述时又改口说,当晚他停车后,打电话约女友下楼,女友下来时,随手拿了4罐啤酒和1瓶牛奶,他喝了酒和牛奶后,警察就赶到了。然而,卢某女友接受警察询问时说,她当时只拿了1瓶牛奶,并没有拿啤酒。
有意思的是,卢某对检察官说的又是一种版本。他说,他在等女友期间,从车上拿出洋酒,站在车子外面把酒喝完,之后随手扔了酒瓶。对此,检察官反驳说,当时现场好几位目击证人,他们都说没有看到卢某站在车外喝酒。
而在面对法庭时,卢某又说出了第四种喝酒的版本。他在庭审时说,他是停车后等女友时才喝了剩下的三分之一瓶洋酒,但喝酒的场所是在车内。
检察官当庭质问卢某为什么前后4次说法不一致,卢某说,公安讯问时,他感觉压力很大,所以作了不诚实的供述。 (记者 陈捷/文 刘奎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