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标准联动多类群体 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提升
低保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120元调整为1200元。
根据新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其他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同步联动、整体提升。
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0%确定,由每人每月1680元调整为1800元。
2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低保标准的30%、70%、120%确定,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840元、1440元。
3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2.5倍确定,由每人每月2800元调整为3000元,社会散居孤儿(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15个同类城市中排名第1(第4)。
4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月标准2倍(由每月2240元提高到2400元),人均金融资产低于低保月标准72倍(由80640元提高到86400元)。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围绕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工作最新进展,系统介绍我市在完善救助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加强节日关爱等方面的务实举措,为困难群众送上“政策明白账”和“服务指南”。
今年来,市民政局紧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5月,我市五部门联合出台新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今年7月1日起,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120元调整为1200元,新标准持续位居全省首位,15个同类城市中排名第5。今年已累计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8212.8万元,惠及24608名困难群众,增支2367.16万元。
9月,《厦门市低收入人口救助办法》出台,实现低收入人口“认定更精准、救助更全面、保障更有力”。截至目前,全市低收入人口共20209人,其中低保14755人、特困人员1644人,低保边缘家庭人口3810人。相比2024年,低收入人口基本稳定,低保对象增加98人。
在提升服务便利度方面,我市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低保认定、特困人员认定等5个社会救助业务事项,依托福建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
此外,群众可通过“i厦门”App“一键求助”,自动链接闽政通“社会救助一件事”。结合上门帮代办,此举也实现特殊困难群众不用出门、只需一次申请就能实现低保和临时救助等网上联办。今年,累计受理社会救助业务4780件,线上受理率84.9%,下半年线上受理率提升至95.3%。
元旦、春节临近,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安排开展巡查探访、关爱帮扶和节日慰问等活动。今年来,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6101人次,发放节日慰问金2903.94万元。
(厦门日报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李海建)